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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時報    A5/話題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1/02/28

力推補助,並廣設充電站設備 電動車滿街跑 先通任督二脈

【記者呂雪彗/東京採訪報導】
  日本電動車進入市場商業化階段,以日產汽車LEAF目前正在商業營運模式,是採車池賣斷方式,廣設充電站,日本經濟及產業省計畫2020年包括家庭式一般充電器設置200萬個,快速充電站設立5,000個 。
  至於車池分離,亦即電池採租賃方式,日本政府和企業都認為「有 一定難度」,需克服問題甚多,電池短期內不易達到標準化階段,因此暫不考慮發展電池租賃的商業模式。
  日本經濟及產業省認為,目前電動車並未全面普及,政府必須大力 採取補助金制度,並廣設充電站設備,才能達普及化目標,待達一定階段,政府就會放手讓民間經營設置充電站,屆時中央及地方政府都可放手不管。
  依據日本經濟及產業省規劃,在環境整備上,至2020年將建置一般充電器達200萬個(包括家庭式插座孔的設備),快速充電站達5,000個。
  不過,電動車最大缺點是距離跑不遠,充電時間較長。目前一般充電器一次充滿需8-10小時,而快速充電站20分鐘即可充滿,充滿電後可行駛距離約100公里,而汽油車箱一次加滿可行駛1,000公里,因此 未來經濟及產業省在電池上要突破方向有二,一是降低電池成本,二是提升電池性能。
  經濟及產業省製造產業局自動車課長川口征洋指出,日本目前電池成本已降至2006年的1/2,希望2015年成本降低至2006年的1/7,性能 提高1.5倍,2030年成本降至1/40,性能提升為7倍,日本積極研發改善電動車電池為努力目標。
  日本對電動車推動也是採試運行計畫,從47個督道縣中選出8個作為EV town試驗,利用這8個督道縣產生商業模式,從中選出最佳的製作成手冊,並製作一個指南方針,讓後進的縣市可以做得更好。
  日本電動車電池產業並未標準化,電動車是採車池合一賣斷方式, 並未有電池租賃的商業模式,川口征洋認為,電池採取租賃方式,確可使售價便宜一半,但要附帶克服許多問題,尤其電池必須標準化, 而車子外型也必須一樣才能讓電池標準化。
  因此,台灣政府正思考找出電池租賃的商業模式,在日本看來,仍有一大段距離要走,尤其電池的標準化短期內並不易看到成果,值得台灣政府部門深思。 

【摘錄自網路文章,如有不當引用請來信告知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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